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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2024-11-01 02:12:55
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以便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真正落实国家制定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策。我系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奖助学金资格认定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022级的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022-2023级品学兼优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022级、2023级、2024级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二、申请奖助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不抽烟,不浪费,不购买奢侈品。
三、成立我系奖助学金认定机构
本系成立由系分管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管理的老师、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奖助学金认定工作组;
成员如下:
组长:李爱玲
成员:王雪歌 高源 张茂春 钟怡赛 谢静静 姜佳佳
四、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一)班级需上交材料:
1.本班评选方案
2.本班评议工作组人员名单
3.本班每次评议会议的记录及人员签名
4.班级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5.按邮箱模板汇总并报送学生的信息
6.班级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政策的宣传照片(评选方案在班级内部张贴照片、评选现场照片、会议照片、公示照片等)
(二)学生需上交材料:
1.本人用材料纸写的国家助学金或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书
2.填写学院统一发放的奖、助学金申请表
3.参加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学生需递交班级学生成绩单汇总表及个人成绩单。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系部需上交材料
1.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方案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2.召开辅导员会议的记录打印成纸质版加盖公章
3.评选学生的信息汇总表
4.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及结果公示情况和投诉处理情况)
5.公示照片(政策公示照片及评选结果公示照片)
6.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系级领导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的汇总电子版
五、评定原则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本着“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杜绝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处将从严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评审及发放期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监督热线接受投诉。投诉渠道:
电 话: 15538219019
电子邮箱:1804202516@qq.com
联 系 人: 高源
教育系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