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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08-08 04:25:00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现就做好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立项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地、各学校”)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根据当前我国及我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研究者自身工作实际和特长开展教改研究。研究方向及内容请参考《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本次教改项目重点研究职业教育重点改革和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继续教育领域内容。除奖励项目、委托项目外,为避免重复申报,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方面的课题,请参与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
(二)立项类别
教改项目类别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含奖励项目、委托项目)、规划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等。具体要求可参见《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三)立项数量
2021年教改项目全省计划立项 300 项左右,其中重大项目拟立项10项左右,重点项目拟立项30项左右(奖励项目、委托项目不受名额限制)。
为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教研人员参与覆盖面,提高教改项目质量,推荐立项项目名额根据各地、各学校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教师数等情况按因素分配法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2。
申报单位近五年在结项中曾获优秀项目的可申请增加1个;申报单位在结项工作中连续有达不到结项要求的,在分配名额中减少1个;各地申报的项目不得集中于个别学校;各地、各学校推荐重点项目的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0%(名额为10个以下的可推荐1个重点项目);已列入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承担省职教教改项目但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主持人及项目参与人要求
本次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立中专部的高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等单位的在职人员,鼓励行业、企业、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等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主持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具有一年教学工作经验亦可申报),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教改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重大项目的主持人须承担并完成过厅级以上教育科研类重点项目,或获得过省职教教改项目优秀项目。青年教师项目的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每项目参与研究人员限6人(不含主持人)。参与研究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
教改项目申报坚持向一线教师、教研人员倾斜,鼓励青年教师参与研究。各地、各学校申报的项目中,校级领导申报项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青年教师项目比例不低于30%。
(五)奖励项目及委托项目
1.奖励项目。奖励项目主要面向2020年河南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辅导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优胜者等进行奖励。项目申报名额单列。对于获得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高职组一等奖的辅导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职组、高职组一等奖获得者,每项目可以推荐报送一项重点项目;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辅导教师和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获得者,每项目可以推荐报送一项规划项目或青年教师项目。
2.委托项目。委托项目主要是针对全省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领域的重点问题,需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相关专家进行政策研究、专题调研的项目,旨在为制定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研究。委托项目申报名额单列。
(六)项目评审
1.各地、各学校负责本地、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立项复核。各地、各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形成书面复核意见,通过网上系统一并报送。复核意见应具体明确项目研究的基础和基本情况、研究能力和水平、研究目标的科学性以及预期完成情况等。复核意见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立项复核专家中,须有近五年获得省职教教改项目优秀项目的主持人参加。
2.通过申报单位申报,在各地、各学校立项复核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原则上坚持校级领导立项比例不超过30%,青年教师项目比例不低于30%的比例。
3.对于拟立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省教育厅组织公开的答辩评审,须由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结果作为确定立项项目类型的主要依据。
4.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省教育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二、结项工作
结项范围为2020年及以前立项且未结项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年,超过3年的不予结项。结项要求按照《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执行,并实行优秀项目推荐制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地、各学校应积极开展市级、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和结项工作,在遴选优秀教改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上报。
2.材料报送要求请见《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项材料报送要求与程序》(附件3)。立项申报表格、专家初审意见表、立项申报汇总表等请见附件4(含附件4- 1、4-2、4-3、4-4);结项申报表格、专家初审意见表、结项申报汇总表等请见附件5(含附件5-1、5-2、5-3、5-4)。
3.材料报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市属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个人申报材料需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复核后统一上报;各省属中职学校、省属高等职业学校中专部、有关单位个人申报材料,需经各学校、各单位复核后统一上报。
4.符合条件并申请增加立项项目的(含奖励项目)个人和学校,需提交《申请增加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6)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地、各学校复核后统一在网上系统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增加立项项目。
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中“教育厅文件”一栏中下载。
省教育厅联系人:魏 恒 任 远
电子邮箱:weiheng@haedu.gov.cn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0371-69691863
纸质材料报送联系人:王 辉 苑路杰
校外联系电话:0371-65945216 15517506196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王 辉
联系电话:0371-65945216
校内材料报送地址:图书楼106办公室
校内联系人:郑玲
联系电话:13937162425
附件: 1.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选题指南
3.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项材料报送内容与程序
4.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含附件4-1、4-2、4-3、4-4)
5.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评审书(含附件5-1、5-2、5-3、5-4)
6.申请增加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表
7.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项申报系统管理机构及人员登记表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