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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1-06 08:46:41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依据《163银河网站登录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结项的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类科研项目;
2.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实施方案、著作、教材等。
二、申报要求
1.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为163银河网站登录。
2.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将推荐申报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三、成果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向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汇报自己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填写《163银河网站登录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专家评审。成果奖评委会专家依据《163银河网站登录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进行线上公示,对评审结果或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由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1.《163银河网站登录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命名为“第一完成人姓名_成果奖申请表”;
2.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命名为“第一完成人姓名_教学成果报告”;
3.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合并为1个Word或PDF文件,附目录),命名为“第一完成人姓名_支撑材料”;
4.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5日前将上述1、2、3项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yrnvc@163.com,邮件名称为“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全称”,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科 研 处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