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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第九批结项和第十批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2-10-06 00:50:26
全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教高[2022]51号)精神,现将开展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以下简称“市级教改项目”) 第九批结项和第十批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
市级教改项目由郑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申报、市级评审、择优立项、项目建设、统一结项的程序实施。
二、项目实施
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第九批结项和第十批立项工作同步展开。2022年10月中旬前,市教育局接受第九批(含第八批延期) 市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和第十批立项申报材料。10月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经 “郑州地方高校教务工作”微信群通知相关高校。11月中旬前,根据评审答辩情况汇总专家意见,经市教育局研究,公布第九批结项和第十批立项结果。
三、材料报送
( 一 ) 第九批(含第八批延期)结项范围及结项材料
1.2019年郑州地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结项鉴定,其中第九批立项A类13项,B类35项,C类16项。
2.郑州地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第八批延期结项的4个项目参加本次鉴定。
3.第九批立项项目不符合结项条件或因特殊原因须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所在学校提出意见后报郑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待批复后方可延期。第八批延期结项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以上项目报送《结项鉴定书》、《结项鉴定汇总表》、主要成果佐证材料。
(二) 第十批立项申报材料
1.《立项申请书》、《立项汇总表》和校级教改校项目立项文件、推荐公示材料。
2.相关佐证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电子材料
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467180@qq.com。
2.纸质材料
各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立项申请书》或《结项鉴定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相关证明材料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交到图书楼106办公室郑老师和马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一律不退。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玲 马灵灵
联系电话:13937162425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市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和结项鉴定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和新课题,努力提高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高校教学改革发展,为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注入新活力。
(二)精心组织申报。各高校要加强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学校主管部门要对立项推荐、结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保项目质量,按时将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市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要切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实践导向,注重应用导向,真正推出体现郑州地方高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水平的思路和成果。
(四)加强指导支持。各高校要为项目申报和顺利推进提供政策、资金、场地等保障,在项目考察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