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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的通知》

2019-08-24 02:33:40

根据我省教师资格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近期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的范围、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范围

省中心只负责补办加盖河南省教育厅(或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公章的教师资格证书,非上述证书由原发证机构负责补办。

办理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2:30—16:30。

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或小两寸免冠证件照片;

第二步:携带上述材料至中原文化艺术学院(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19号西,学院西门)1号教学楼1楼B111(西)房间,进行材料审核及打印证书;

第三步:携带打印好的证书及相关材料至河南省教育厅C区705B房间办理签字及后续业务。

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流程办理遗失、错损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相关业务,其余时间概不办理。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要求,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3)如有疑问,请咨询:0371—6086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