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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
2020-05-15 09:04:0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团委教学〔2020〕131 号《关于评选表彰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规定,为做好我院的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对象:
本校2018级大专学生
二、评定类别及比例:
(一)评定类别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
(二)评定名额
三好学生: 27个
优秀学生干部: 9个
优秀班集体: 9个
三、评定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定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2019-2020学年班级量化分数和辅导员量化分数加综合考核排名为年级前9名的班级,(核算方式为:班级量化*70%+辅导员量化*30)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辅导员主持下,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及量化排名,进行班级公开评选,将班级推荐结果及材料报送所在院系研究确定后,将其研究结果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将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最后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系统上报。
五、相关要求
1.各班级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上而下的进行评选。
2.各班级在通知下达之日起组织工作,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院学生处张南南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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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