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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五级监测网络的通知
2020-06-17 07:37:5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起的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我院的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五级监测网络。
一、五级监测网络—学生寝室
学生寝室长负责收集本寝室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并及时向上级监测网络汇报本寝室有心理健康异常学生的情况。
二、四级监测网络—班级心理委员
班级心理委员应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联系同学,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本班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辅导员发现学生有心理异常表现时应及时向上级监测网络汇报。
班级心理委员负责收集本班《心理健康情况月报告单》,在辅导员老师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班级心理委员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心理健康情况月报告单》报送辅导员、系党总支书记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三、三级监测网络—系(部)
各院系(部)一旦发现异常心理及行为表现的学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二级监测网络联系报告,在具体的干预方案出来之后组织实施;通过审查分析《心理健康情况月报告单》,及时了解本系(部)学生的思想、心理健康状况。
四、二级监测网络——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分析和综合评估,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危机干预方案,向一级监测网络汇报,并及时反馈给系(部);通过阅读分析《心理健康情况月报告单》,及时把握学生的心理动向,并根据学生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心理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发现学生有心理异常现象时,应在12小时内对心理异常的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必要时请校外专家进行心理“会诊”,确定其心理危机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并及时向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向学生所在系(部)党总支书记和辅导员反馈。同时,院医务室、保卫处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五、一级监测网络——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院党委书记马明芬、院长刘芳任领导小组组长;院党委副书记张玉珍、蒋春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贠铁军、陈芳、靳磊、雷友应、张佑玲、赵阳为领导小组成员。
大学生心理异常现象和心理问题,是校园公共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每一位教工,每一位学生均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遇有紧急情况,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